教育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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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
大學部教育目標
培育優秀之音樂表演人才
培育優秀之音樂創作人才
培育優秀之音樂教育人才
大學部學生專業能力
1.
具備視唱(奏)、聽寫之音樂基本能力
2.
具備音樂演出或創作之專業能力
3.
具備音樂理論之基礎知識與應用能力
4.
具備音樂教學之基礎知識與應用能力
5.
具備音樂專才應有之文化視野
碩士班教育目標
培育專業之音樂表演人才
培育專業之音樂教育人才
培育專業之音樂研究人才
碩士班學生專業能力:
1.
具備音樂研究之專業能力
2.
具備音樂演出之專業能力
3.
具備音樂理論之專業能力
4.
具備音樂教學之專業能力
5.
具備音樂專才應有之文化視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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