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音樂學系的同學借用前要詳讀以下的注意事項喔!
場地借用申請流程 |
|||
免場租申請 |
場地借用 |
繳費 |
|
文件 |
免場租暨學生公假-簽 |
場地借用申請表 |
收到申請表回執聯後至 |
申請 |
至遲活動開始2週前 |
至遲活動開始1週前 |
活動開始前須完成繳費 |
備註 |
除系所主辦之演講、課程成果、考試用場地免場租外 如遇週六、週日 其他活動需專簽辦理免場租之核准 |
如有申請免場租,須等公文奉核回來; |
請妥善保留收據 |
收費標準 |
||||
一級收費 |
二級收費 |
三級收費 |
四級收費 |
|
活動中心大樓 |
16,400/時段 |
13,120/時段 |
9,840/時段 |
6,560/時段 |
收費說明 |
一級收費:校外民間企業及工會團體。 例假日及非上班時間:借用單位須負責管理人員之工作費 (日間每時段1,000元;夜間每時段1,500元) 以上之收費以一個時段為計算單位(每時段4小時);使用時段: |
|||
1.借用時以登記先後為原則,學校舉辦活動為優先。
2.凡教學、研究、行政等使用之申請,請各單位附上活動企劃書等相關資料。
3.使用講堂會議室請保持內部清潔並嚴禁於講堂內飲食,借用後如有異動或變更請聯絡管理員。